经营羊肉米线店,生意不好怎么办?为了招揽生意,西区这位老板打起了“歪主意”——熬汤料时加罂粟壳!
上个月,被告人蒋某因在销售的羊肉米线汤料中添加罂粟壳,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被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,处罚金12000元,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、销售及相关活动。
生意不好老板发愁
熬汤料加罂粟谋利
2014年1月,蒋某在西区开了一家羊肉米线店,但是生意一直不好。“如何才能吊起顾客的胃口,让他们成为回头客呢?”为调好汤锅的味道,使生意变好,蒋某很发愁。思前想后,他想到一个招揽生意的“妙招”——汤料里加罂粟。
去年10月,蒋某开始在熬制羊肉汤料时,加入其母亲种植的罂粟叶。从今年1月起,干脆多次直接加罂粟壳。看着生意一天天好起来,蒋某很得意,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。
执法抽查发现问题
汤锅样品测出吗啡
3月8日,西区公安分局接到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报警电话称,在艺鑫老盐边羊肉米线店内进行抽查时,查获了用塑料口袋包装的罂粟壳疑似物。随即,民警到达现场对罂粟壳疑似物进行封存、提取和扣押,并抓获经营米线店的老板蒋某。
#p#分页标题#e#经审讯,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罂粟壳属于国家公布的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》中的物质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,应当认定为有毒、有害的物质。后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检测,从蒋某经营的羊肉米线店内抽取的汤锅样品中检测出吗啡成分,单项判定不合格。
生产销售有毒食品
老板被判刑并罚款
西区检察院认为,蒋某明知罂粟壳系非食品原料,含有毒、有害的成分,在生产、销售米线食品过程中,仍然在熬制汤料时往其中添加罂粟壳,其行为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,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今年10月,该院向西区法院提起公诉。
西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,蒋某的行为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,处罚金12000元,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、销售及相关活动。
#p#分页标题#e#法律明令禁止食品中加罂粟壳
罂粟壳具有镇痛、催眠、呼吸抑制与镇咳作用,一般用于医药行业。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,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,对人体肝脏、心脏有一定的毒害作用。
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,会出现发冷、出虚汗、乏力、面黄肌瘦、犯困等症状,严重时可对神经系统、消化系统造成损害,引起精神失常,出现幻觉,甚至因呼吸停止而死亡。
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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